2004年10月28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八版:案卷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“阳光男孩”绑架“我爱阳光”
夏秋楠 李博夫 刘杰/文 惠禾/摄

  10月23日11时40分,山西省孝义市梁某的母亲接到一自称是梁某同学叫“高晓宇”的电话,高在电话中说:“我刚才和你女儿在一起,她被一辆白色捷达车接走了。”
  约过了三五分钟,梁母的手机又响了,传出一男子的声音:“你女儿在我这里,马上往她的农行储蓄卡里汇款20万。”
  梁某通过电话向母亲哭诉:“妈妈,我想家,我被绑在了铁床上,你向账号里汇钱吧。”截止到23日17时许,绑匪与梁母通话近30次,最后约定24日,由梁母向卡里存入5万元,之后等电话。
  报案:临走给网友打过电话
    10月23日22时40分许,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接到梁某的老师赵某报案。据女教师赵某证实:23日9时许,梁某向她请假说,她母亲从山西老家来到长春,她要去接站。与梁某同寝室的同学王某、赵某反映,梁某请完假回到寝室后,给她的网友“高晓宇”打了一个电话就下楼出去了。
  两位同学介绍,“高晓宇”是梁某的网友,两人正在处朋友,梁某曾从其一同乡处借款5300元,并自筹4000多元,共计近万元借给了高。同寝同学还发现,梁某曾有一张和高在长春动植物公园的合影照片,平时一直摆在床头,案发后不见了。
  综合各方面情况,警方基本断定,绑匪很可能就是“高晓宇”本人。24日凌晨1时许,经过多方工作,侦查员确定绑匪所处位置在经济技术开发区4-6区附近。
  解救:公安局副局长亲救人质
    24日16时40分,在经济技术开发区6区8栋附近守候的侦查员发现1门洞走出一瘦瘦的青年男子,其体貌特征与“高晓宇”相符,经熟悉他的人确认后,侦查员立刻将该男子抓获。
  经讯问,“高晓宇”交代他真名为高振,是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台家村侯家营子屯人,19岁,无业,其父母均为农民。高振很快交代了自己绑架梁某、对其母亲实施敲诈钱财的犯罪事实,交代梁某现就在6区8栋1门302室。
  侦查员将高振带回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,经进一步审讯后,指挥部决定,由长春市公安局唐庆华副局长、长春经开分局姚怀利局长立即带领侦查员上楼强行冲进302室,将用胶带封嘴被捆绑在一铁制床上的梁某解救。
  迷失:两个月被骗近万元
  原来,梁某自上高三后即迷恋了上网聊天,并给自己起了一个好听的网名“小燕子”。
    2004年2月的一天,正在上网的梁某,同一网名叫“阳光男孩”的网友聊上了,两人聊得很投缘,很快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,并相互确立了恋爱关系。为了表示自己的爱心,梁某又给自己起了一个“我爱阳光”的网名。
    2004年8月,在“阳光男孩”的游说下,梁某不顾父母的反对,放弃了去北京等地读书的机会,义无反顾地踏上了北上的火车。8月24日,梁到学校报到当天,两人在长春见面,在随后的日子里,高振便变着法儿以各种理由,一会说父母病了,一会说做生意赔了,向梁某骗钱。两个月的时间里,他共从梁某处骗走近万元钱。
  恶梦:被逼吃下“安眠药”
  进入10月下旬,已不满足于“小打小闹”的高振,开始实施他的绑架行动,他先后准备了黄色胶带纸和白色绳子藏在租住屋的床下。
    22日,他特地新买了一个手机卡,用于同梁母联系。为了毁灭证据,23日9时,他在对梁某哄骗说要带其见自己的父母时,让梁某将两人惟一的一张合影带着。11时许,他将梁某骗至出租屋里后,强行威逼梁某吃下3片“安眠药”。见梁某还没有困意,他又以哄骗等手段,用绳子将梁某捆了起来,并将梁的嘴里塞进卫生纸,封上了胶带。然后给梁家打电话,先是索要20万元,经讨价还价,赎金降至5万元。其间,梁某曾试图逃跑,但没有成功。
    24日下午,赎金又降至1万元,在高振下楼准备去银行取钱时,被守候在周围的侦查员抓获。
  细节:30余小时滴水未沾
  
据参与解救人质的警官介绍,当警方冲进高振的租住房时,掀开一张单人铁床上的厚被,才发现梁某。她的四肢被手指粗的绳子绑在铁床四角,嘴里塞着卫生纸,外面贴着一层黄胶带,只能靠鼻子微弱地呼吸。
  由于长时间血液循环不畅,脸已经变成了铁青色,手腕、脚踝也被勒出深深的血淤痕。由于躺在床上一动不动,民警以为她已经窒息死亡,揭开她嘴上的胶带后,她才虚弱地睁开眼睛,看到身边的警察,眼泪夺眶而出……
  被解救后,她告诉民警,在高振绑架她的30余小时里,他没有给她喂过一口饭,甚至连一滴水都没有给过。她说:“如果警察再晚些找到我,我可能已经窒息了。”目前,她的精神状态恢复得很好。
  据警方初步调查,犯罪嫌疑人高振并无前科劣迹,他曾经在饭店当过服务员,但主要生活来源还是靠家里。在审讯时,他曾说:“如果要不来钱,我就把她杀掉。”
  提醒:网友见面三注意
  据长春市公安局刘警官透露,目前青少年犯罪,80%左右与网络有关:一部分人因为没钱上网,便在网吧门口或者外面偷、抢;一部分人直接从网络中学习犯罪手段,进而行凶;还有一部分人专门利用网络,以“网友见面”为饵,钓出被害人作案。刘警官提醒青少年,如果网友提出见面的要求,要注意以下几点:
  一、不具有鉴别能力的青少年,最好拒绝,因为网络交流不属于直接交流,双方都可能掩饰自己的一些缺点,被掩藏的这些缺点可能是致命的;
  二、见面要有所选择,且见面时一定要有人陪同;
  三、要选择在公共场所见面,如果网友将你带到无人处、僻静处或房间内,一定不要跟随。因为在这样的场所,即使呼救,得到帮助的可能性也不大。